美食純玩(含自助餐+安德魯蛋撻)
行程介紹本行程為多行程計劃,不同團期對應的行程計劃會有所不同
行程簡介
天數 | 行程/景點 | 參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廣州--澳門 | 敬請自理 | 敬請自理 | 已含 | 敬請自理 |
參考行程
D1
第1天
廣州--澳門
集合地點及時間:
【A】6:40分在海珠廣場華廈大酒店門口
【B】7:00分在天河區(qū)冼村18線地鐵站G入口
【C】7:40分在番禺廣場地鐵E入口前面一點基盛萬科大廈A棟門口
(報名時如不備注則默認第一上車點)
下車點:第一站番禺羅家牌坊,第二站黃埔大道暨南大學南門,第三站海珠廣場華廈大酒店
出發(fā)地-珠??诎栋拈T出發(fā)大廳集合-大三巴-大炮臺-戀愛巷-瘋堂斜巷-米其林推薦或國五酒店自助午餐-路環(huán)漁村- 圣方濟各教堂-澳門大學-巴黎人公園打卡巴黎人鐵塔-安德魯蛋撻總店送蛋撻-銀河水鉆或永利發(fā)財樹表演-澳門威尼斯人度假城-回程:出發(fā)地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敬請自理
費用說明費用根據最終預訂的行程計劃會有所變化,具體請以最終協議與出團通知書為準
費用包含
景點:行程所列的景點門票
用餐:國際五星酒店自助餐或米其林推薦
酒店:無
導游:澳門持證中文導游跟團講解服務,全程導游小費
交通:全程空調旅游大巴車,一人一正座
包含旅行社責任險,不含個人意外險
用餐:國際五星酒店自助餐或米其林推薦
酒店:無
導游:澳門持證中文導游跟團講解服務,全程導游小費
交通:全程空調旅游大巴車,一人一正座
包含旅行社責任險,不含個人意外險
費用不包含
行程外個人產生的費用
不含旅游意外保險(強烈建議客人購買)
不含辦理港澳通行證辦證和簽注費用
不含旅游意外保險(強烈建議客人購買)
不含辦理港澳通行證辦證和簽注費用
預訂須知在預訂前我們建議您認真閱讀下方的須知事項
出行須知
【報名需知】
1.本線路為散客拼團,客人可能來自不同地域‘參加不同線路、且中途可能會更換導游,但不影響正常瀏覽順序。
3. 因游客自身原因(如疾病、懷孕、攜帶違禁品、證件有誤、護照抽查等等)造成的行程延誤,需自理費用追趕團隊。
4. 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參團需監(jiān)護人陪同或授權委托書;65歲以上老人參團需填寫健康申明,70-75周歲(孕婦及超75周歲恕不接待)的老人須需填寫健康申明、免責聲明并有看護人陪同方可參團,否則不予接待,見諒。
5.澳門娛樂場禁業(yè)穿拖鞋短褲、衣冠不整及未滿21周歲者進去娛樂場。
6.本線路為出境游,敬請所有參團游客自備手機并開通國際漫游功能。
7.自由活動期間請注意個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遵守澳門的交通規(guī)則先看右再看左,遵守信號燈走人行道。
8.特別備注說明:若游客報名時故意隱瞞精神類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發(fā)疾病導致旅行社人員和其他游客財產損失和身體傷害的,由該游客及其監(jiān)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旅游需知】
1、健康及藥品:旅游大巴酒店空調溫度較低,建議可攜帶保暖衣物,可攜帶準備一些常用藥品,如感冒藥、暈車藥等等,以防萬一。
2、安全事宜:一切貴重物品(包括通行證,身份證,相機等等)必須隨身攜身帶,不可放車上或酒店內,以防不測,如果有遺失,本公司概不 承擔賠償責
1.本線路為散客拼團,客人可能來自不同地域‘參加不同線路、且中途可能會更換導游,但不影響正常瀏覽順序。
3. 因游客自身原因(如疾病、懷孕、攜帶違禁品、證件有誤、護照抽查等等)造成的行程延誤,需自理費用追趕團隊。
4. 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參團需監(jiān)護人陪同或授權委托書;65歲以上老人參團需填寫健康申明,70-75周歲(孕婦及超75周歲恕不接待)的老人須需填寫健康申明、免責聲明并有看護人陪同方可參團,否則不予接待,見諒。
5.澳門娛樂場禁業(yè)穿拖鞋短褲、衣冠不整及未滿21周歲者進去娛樂場。
6.本線路為出境游,敬請所有參團游客自備手機并開通國際漫游功能。
7.自由活動期間請注意個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遵守澳門的交通規(guī)則先看右再看左,遵守信號燈走人行道。
8.特別備注說明:若游客報名時故意隱瞞精神類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發(fā)疾病導致旅行社人員和其他游客財產損失和身體傷害的,由該游客及其監(jiān)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旅游需知】
1、健康及藥品:旅游大巴酒店空調溫度較低,建議可攜帶保暖衣物,可攜帶準備一些常用藥品,如感冒藥、暈車藥等等,以防萬一。
2、安全事宜:一切貴重物品(包括通行證,身份證,相機等等)必須隨身攜身帶,不可放車上或酒店內,以防不測,如果有遺失,本公司概不 承擔賠償責
退改政策
旅行產品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價值,預訂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參照以下規(guī)則:
1、旅游者違約 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費用之外需按以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2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5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6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70%的違約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旅游者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2、旅行社違約 旅行社在行程開始前 30 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 30 日以內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扣除簽證/簽注等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1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1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2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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