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輝旅游網(wǎng)<必發(fā)> 5人起(必發(fā))機票 廣州往返成都 往返6天
跟團游 行程編號 42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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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發(fā)> 5人起(必發(fā))機票 廣州往返成都 往返6天

參考價
879起/人 1079
出發(fā)地
廣州
目的地
成都
預訂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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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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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介紹本行程為多行程計劃,不同團期對應的行程計劃會有所不同
    行程簡介
    天數(shù) 行程/景點 參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廣州-成都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第2天 自由活動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第3天 自由活動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第4天 自由活動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第5天 自由活動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第6天 成都-廣州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敬請自理
    參考行程
    D1 第1天 廣州-成都

    自行前往廣州白云機場出發(fā),乘機抵達成都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敬請自理

    D2 第2天 自由活動

    自理行程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敬請自理

    D3 第3天 自由活動

    自理行程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敬請自理

    D4 第4天 自由活動

    自理行程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敬請自理

    D5 第5天 自由活動

    自理行程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敬請自理

    D6 第6天 成都-廣州

    自行前往成都機場出發(fā),乘機抵達廣州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敬請自理

    費用說明費用根據(jù)最終預訂的行程計劃會有所變化,具體請以最終協(xié)議與出團通知書為準
    費用包含
    大交通:含廣州-成都往返經(jīng)濟艙機票

    費用不包含
    1.海報價未含燃油附加費+機場建設費約180元/人,報名時請與團款一并交齊!
    2.除往返機票外的一切費用自理。比如行李超重費用及旅途中一切個人消費(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酒水飲料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等)。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要更改行程時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自然災害、航班延誤或取消、火車或輪船故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堵塞等)。航空公司臨時增加的燃油附加費。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航班延誤,取消所造成的損失一切由客人承擔,與本社無關!
    預訂須知在預訂前我們建議您認真閱讀下方的須知事項
    出行須知
    特別提醒:
    1、報名時敬請?zhí)峁┍救擞行矸葑C件復印件(身份證、臺胞證、回鄉(xiāng)證、護照等;小童提供戶口簿復印件),否則因所提供名單不正確或不清昕而造成的機票損失費用由客人承擔。
    2、出發(fā)時請帶好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本(已滿16周歲但又未有身份證客人應準備其他乘機有效證件如:臨時身份證明原件和戶口簿正本)
    3、游客一經(jīng)報名,即表示已確認此行程并同意執(zhí)行《廣東省國內(nèi)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提前結(jié)束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所產(chǎn)生的額外費用由客人承擔。
    退改政策
    旅行產(chǎn)品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價值,預訂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參照以下規(guī)則:
    旅游者違約 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7 日以內(nèi)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費用之外,需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40%; 行程開始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旅游者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違約 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旅行社在行程開始前7 日以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7 日以內(nèi)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zhuǎn)團、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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